关于单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示


根据2026年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自2026年9月20日起,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及违规处罚标准有重大调整。现就单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提示如下:

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均属违法行为。

二、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单位欠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影响企业信用评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避免因违规而面临高额罚款及信用受损的风险。

特此提示。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373-12329

地址:市本级(人民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三楼)          电话:2035516

卫辉市管理部(卫辉市比干大道和太公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电话:4494829

辉县市管理部(辉县清源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东滨河湾北门对面)电话:6232528

新乡县管理部(市和平大道与科隆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电话:2020875

获嘉县管理部(获嘉县新华街北段联盟新城10号楼118号)      电话:4587273

原阳县管理部(原阳县安泰街与民主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电话:7283639

延津县管理部(延津县平安大道与文化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电话:7691036

封丘县管理部(封丘县文化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电话:8285050

平原示范区窗口(平原示范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号2号)电话:7553053

经开区窗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22号)           电话:3675061

工商银行窗口(工商银行平原路支行6号窗口)   电话:3809106

工商银行窗口(工商银行凤泉支行)             电话:3096005

工商银行窗口(工商银行黄岗支行)       电话:3028399

工商银行窗口(工商银行辉县支行)       电话:6292355

交通银行窗口(交通银行宏力大道支行)     电话:18568509617

农业银行窗口(农业银行红旗支行)       电话:3055981

邮储银行窗口(邮储银行卫滨支行)       电话:2725836

中国银行窗口(中国银行华兰支行)         电话:17630738033

建设银行窗口(建设银行市区支行)        电话:2062442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