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动态
党风党建
作风纪律大整顿
普法专栏
行政执法专栏
涉企惠民政策专栏
我为群众办实事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老)
二手房贷款温馨提示
日期:
2018-12-04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数:
27921
根据省住建厅“三级十同”及相关政策要求,对二手房贷款提示如下:
一、有通过银行转账给卖方的首付凭证;
二、在房产过户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要选择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贷款的金额要转给卖方;
四、首付款+贷款金额=总房款;
五、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不再受理贷款申请;
六、贷款申请时应签订《资金划款约定》,须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如果有))同时到场签字。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友情链接
中央部门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开通 “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省市部门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外地市公积金网站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