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减办事材料,精简办事流程公告
- 日期: 2019-10-15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浏览数: 20444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心对缴存及提取业务办理再次压减办事材料,精简办事流程,具体调整如下:
1、二手房购房及还贷提取,取消二手房买卖合同。
2、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启封取消职工工资表。
3、个人账户启封取消职工身份证。
4、个人帐户合并,个人信息变更业务不需单位盖章的,取消填表环节,职工在回单上签字即可。
5、个人账户设立可以通过内部转移办理的,取消职工身份证,不再填写个人账户设立表,内部转移表加盖转入单位公章,信息不完整的进行职工信息完善(2018年11月以前封存的职工需进行信息完善)。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