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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日期: 2020-05-06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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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好整改工作组织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和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坚决整改到位。
     (二)细化措施整改。制定《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反馈的三个方面6类15项问题,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通过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约谈,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整改,传导责任压力。
     (三)狠抓落实整改。坚持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完善制度入手,对中心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为中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2019年12月以来,中心党组多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截至目前已整改14项,正在整改1项,完善20项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对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中心党总支定位为“机关党总支”,党组织职能作用被弱化。
     (1)变中心党总支为“机关党总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先后召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传达新乡市委《关于成立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心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的任命文件。
       二是2019年12月30日召开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市直工委备案,市直工委于2020年1月7日批复同意。
       三是2020年1月13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的领导。
       四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中心党组定位,制定印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议事规则》。
       五是2020年1月20日,召开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宣读《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总支委员职责及委员分工》;各支部汇报委员分工及职责,进一步强化机关党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增强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行政班子代行党总支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成中心党组成立后续程序,召开党组会议,确定党组成员职责分工,各党组成员按照新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分管范围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
       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是在规范党组、行政班子、机关党总支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规范中心“党组、行政、机关党总支”行文标准,严格做到规范签发各类文件。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研究决定,并坚决做到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二是2019年12月25日制定并下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规范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使用统一会议记录本,做到会议记录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履职尽责缺乏主动性,工作存在短板
      (1)对“房住不炒”理解不深,缺乏风险防控意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0年1月9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建议》,2020年4月7日出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异地购房提取实施细则>的通知》,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是为了防范风险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9日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暂行办法》。
        三是根据《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积极响应预警等级防范措施,从2020年1月20日起, 启动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调控措施。
     (2)工作标准不高,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起草《2020年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2020年1月9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计划”的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后,审议通过该“计划”,由中心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具体落实。
       二是2020年4月8日出台了《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托银行考核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对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考核。
       三是加快推出中心单位网厅业务。加大对软件供应商开发单位网厅软件的督促力度,2019年11月27日,中心单位网厅正式上线运行。
       四是推出非CA版单位网厅,同时实行中心各业务办理网点非CA版网厅签约率周报排名。截止2020年4月15日缴存单位签约3180个,占应签约单位总数的99.47%。
       五是加强中心业务人员培训。把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列为专题在业务例会上进行培训,2019年第四季度共开展业务培训6次,培训260余人次。同时细化网上业务办理流程,对各办理网点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数量和占比进行周排名。
       六是不断丰富中心网厅可办业务种类,实现退休提取、离职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在线零材料办理。通过网站、微信和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2020年3月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率和办结率为75.43%,4月份截止4月15日网上办理率和办结率为85.33%,已超额完成省住建厅要求的到2020年底达到70%的目标要求。
     (3)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组织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中心党组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2020年度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及意识形态配套制度。
       二是2020年2月24日印发《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重大事项处置报告制度》、《意识形态督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领导阅评制度》,切实做到用完善的制度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列为党员干部培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四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党的创新理论、党情、国情、省情、市情等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
       五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中心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与干部职工传递信息、交流感情,掌握干部在思想、生活、作风、履职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做到及时引导思想、快速查摆问题,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管理。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肃,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到位。
     (1)程序缺失,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0年1月13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坚决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用制度管人。
       二是2019年12月25日制定并下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规范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使用统一会议记录本,做到会议记录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干部梯队建设缺乏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从2016年以来缺编人员全部由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的学历均为本科及以上,在2020年的公开招聘计划中要求招聘对象年龄在26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岁),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今后将严格按照逢进必考的规定,严把进人关。
       二是认真摸排中心职位空缺情况,目前中心缺编4个。2020年用编计划于2019年9月25日报至市编办。
       三是持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中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周一固定学习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规,开展2次廉政提醒,观看廉政教育片《国家监察》。
       四是加强中心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管理,抓早抓小抓常。通过定期明察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工作纪律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3)干部档案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查漏补缺,确保档案内容齐全完备。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对中心全体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在材料的收集、鉴别、转递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归档材料的审核鉴别力度,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完整。同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查(借)阅、接收转递的详细登记工作。做到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归档,查阅不符合规定不提供,不自带档案,不管理自己和亲属档案。
       2.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1)党总支没有正式选举办法,查看资料时发现选举主持词、会议记录,均显示选举大会上通过了选举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0年4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班子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机关党总支及支部换届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
       二是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暂行)》的基础上,切实提高选举工作认识程度,规范换届工作程序,制定《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确保整个换届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中心机关党总支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草案)》,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并于2019年12月31日将换届选举结果上报市直工委备案,市直工委于2020年1月7日批复同意。
       三是指导中心辖属三个支部切实规范换届工作程序。中心三个支部提前报告选举请示,中心机关党总支于2019年12月27日批复同意各支部进行换届工作,各支部于2019年12月27日-31日间,按照换届程序,完成换届工作。支部将换届选举结果报中心机关党总支备案,中心机关党总支于2020年1月14日批复同意。
     (2)党务工作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明确中心党组书记抓中心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关党总支书记抓中心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和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2020年2月4日,召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扩大)视频会议,听取支部书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2020年1月19日印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完善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了《党建工作月例会制度》、《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2020年3月30日召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建制度汇编》,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三是完成机关党总支及各支部换届工作,配齐中心各级党务干部,形成党务工作合力。并于2020年1月20日对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及支部委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2020年3月30日召开机关党总支(扩大)会议,组织集中学习《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建制度汇编》,提高各级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党费收缴,重新核算2020年度党员党费收缴金额数,机关党总支建立党费收支账目,并对中心机关党总支2019年度党费收缴上交情况进行公示。
       五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结合机关党建“灯下黑”自查活动,对中心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同时自查做好目前3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
       六是结合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活动,对中心党费收缴标准、数额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等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直工委。
     (三)管党治党履职不力,存在廉政风险防控漏洞
       1.“两个责任”履行表面化,监督合力没有完全形成。
     (1)落实“两个责任”流于形式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
      一是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分管科室、管理站及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重新梳理印发《2020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30本,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0日分别召开元旦、春节廉政提醒谈话6次。
      二是党组对以案促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统一领导、统筹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强化警示教育,补充《公积金行业系统内典型案例汇编》,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作用,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先后通过微信群学习13篇廉政信息,2020年1月12日至2020年1月16日,全体干部职工在家收看以案促改视频《国家监察》。
       三是提高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按照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12月4日召开由市委第十四巡回指导组列席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2020年4月10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是出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办法》,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意识。
       五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河南省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2)主体责任没有扛稳抓牢,遇事不与纪检监察组沟通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机制,明晰工作责任,就重要事项保持沟通,本次巡察整改从方案制定到具体事项整改落实均在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之下完成。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中心基本情况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班子成员个人事项变动及分工调整等情况信息及时采集上报纪检组。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加强与纪检组沟通联系,2020年2月26日,纪检组与中心领导班子就公积金系统疫情防控、业务办理、工作谋划进行了座谈。3月30日召开纪检组列席的党组会议,听取中心疫情期间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4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纪检组备案。
      2.重点环节监管缺失,存在廉政风险。
    (1)巡察组在抽查封丘县、延津县、原阳县3个站点的装修工程时,发现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存在不符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实际装修工程量与合同要求工程量存在不符的情况。经逐项核对,存在有6个项目未按原计划装修,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合同要求工程量的情况,总差额为8001.25元,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又增加6个装修项目,费用合计15050元,增加项目费用未支付。
      (2)办理定期存款缺乏科学的机制与规范的操作,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根据2020年全年定期存款到期情况及资金流动预测,制定《2020年度新乡市住房公积金全年定期存款计划》,2019年12月31日已经党组审议通过,按照计划执行。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建章立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全面整改,中心在党的领导、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都得到了明显提高,进一步堵塞了风险隐患,规范健全了制度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通过市委巡察,中心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中心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新发展。
     (一)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中心党组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6类15项问题和巡察整改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阶段性整改计划,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标治本,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系统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注重成果运用,以整改促进公积金事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到各方面具体工作中,通过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继续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紧盯公积金各项目标任务,稳妥推进缴存扩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32035596;邮政信箱: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60号西如意楼三楼北厅;电子邮箱xx.lcy@163.com。
 
 
                                                                                                         中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