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登记
- 日期: 2020-12-09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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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按属地化原则,到中心市区营业大厅或各县(市)管理站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办理要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单位设立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注:表格请在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打印。
(二)、办理时限:
即办件,通过审核后,当场办理。
个人账户设立及启封 单位设立或新(重新)录用职工,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启封)手续。
(一)、办理要件:
1、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启封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职工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注:表格请在网站表格下载栏缴存业务批量导入版中下载打印。
(二)、办理时限:
即办件,通过审核后,当场办理。
单位新开户网厅操作流程
1、通过连接互联网电脑任意浏览器登录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进入官网后,点击右上角“网上服务大厅”后会进入下图界面:
2、点击上图界面红字“单位自主开户”,进入下图界面:
填写说明:点击“行政区划”后会出现下拉菜单,开户单位根据证件所属地选取市本级或所在县(市)。
3、上图界面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右下角下一步,会进入下图界面:
填写说明:“缴存机构”选择以开户单位证件所属地选取市本级或县(市)管理站,“首次汇缴月份”必须填写当月。
4、上图界面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右下角下一步,会进入下图界面:
5、上图界面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右下角下一步,会进入下图界面:
填报说明:按照资料上传要求,上传单位缴存登记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右下角“提交”,即可完成单位网厅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