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放宽提取贷款条件
- 日期: 2015-06-01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浏览数: 28753
2015年5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要求各地市进一步放宽提取贷款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5月22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中层以上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厅要求,并就我市进一步放宽提取贷款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决定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出台的稳定住房消费系列政策精神,发挥住房公积金潜力,降低门槛,提高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拓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比例;购买个人自住房办理房产证12个月内没有贷款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
以上政策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