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我市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减轻多子女家庭职工的租房压力,重点保障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2023年4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政策。具体包括:
一是支持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已婚缴存职工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600元;单身缴存职工仍为每月1000元。”
二是加大对刚性及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将“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从4月1日政策实行以来,享受提高租金额度政策职工138 名,提取公积金252.22万元,享受调整后贷款额度政策职工218名,贷款金额810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