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了

  • 日期: 2024-08-12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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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4年8月起,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头跑”“往返跑”问题。

       为积极贯彻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亮码可办”功能于2023年8月上线试运行,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一年。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出示“电子码”,代替原有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纸质证明,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过去,这3项纸质证明资料中的任意一项都要回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然后再到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现在,这3项证明统一整合为一张《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内容主要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并可直接生成“电子码”。“亮码可办”实施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职工出示的“电子码”,实时核查证明材料,流程简捷、操作方便、服务高效,不需要缴存职工往返两地,不用担心证明过期,极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和便捷度。业务开展以来,我市通过“亮码可办”为职工办理业务1301笔,发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675笔、金额2.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