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缴存单位:
为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超常规纵深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于8月至10月期间,集中开展单位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清缴行动。对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督促、催缴。请各未缴欠缴单位高度重视,抓紧整改,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