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我市第25次"放管服"例会和《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指标工作机制的通知》,结合中心实际业务工作,现将减环节减材料情况通知如下:
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
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还款期限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共同借款人此三项业务由三级审批变更为二级审批。
二、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取消:单位登记事项变更后的新证件
2.个人账户转移
取消: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
3.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取消: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表
4.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5.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
可减免材料的查询事项:(通过网上查询不再提供)
1.缴存账户明细查询
缴存职工身份证
2.提取明细查询
提取职工身份证
3.缴存记录查询
缴存职工身份证
4.基本信息查询
缴存职工身份证
5.缴存账户查询
缴存职工身份证
6.个人信息查询
缴存职工身份证
7.贷款合同
贷款职工身份证
8.贷款申请
贷款职工身份证
9.贷款账户
贷款职工身份证
10.还款计划
贷款职工身份证
11.还款记录
贷款职工身份证
12.账户明细查询
缴存职工身份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