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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 日期: 2018-01-31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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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部署,对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要求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为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全面实施党员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育为载体,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中心任务和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谋划和部署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把握政治方向,提升思维能力、提高统筹水平、强化敬业精神、谋求创新发展,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使广大党员在工作中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

  2.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

  3.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

  4.区别情况、分类分层施教的原则;

  5.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6.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的原则。

  三、学习内容

  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中国***章程》、《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教育;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3.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4.相关业务知识教育。

  四、学习方式方法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参训党员范围、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二)经常性学习教育

  主要包括党总支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等。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三)党员自学和自我教育

  教育党员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党员端正学风,真正把学习作为干好工作的第一需要。

  (四)集中教育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至少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学习要有记录。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4天,要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三落实”。

  (五)拓展教育培训形式

  定期组织学习讨论交流活动,举办专题研讨、参观考察、交流座谈、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探索搞好党员学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学习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学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抓好落实。要把党员学习教育的成效,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实绩的一个重要标准。建立党员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把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细化、量化,保证学习效果。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

  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是党员学习教育直接责任人,负有组织、协调党员学习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督促。党支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经验。

  (三)加强检查指导

  中心党总支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

  (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在党员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