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一章【共有类型】填写为“单独所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提供夫妻双方相关证明材料;放贷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须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由放贷银行专人确认“人证相符”后,指导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末页借款人签字处面签。
借款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一章【共有类型】填写为“单独所有”, 离婚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离婚协议”中已明确说明申请贷款住房产权归申请借款人单独所有,均可受理;“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说明申请贷款住房产权归申请借款人单独所有的,不予受理。调解或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参照执行。
注:契税票上为原夫妻姓名,离婚后产权单独所有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契税票无需变更,可按有效凭证受理。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