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省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41号),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新乡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趋利避害并举和问题、目标、结果导向,以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发挥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建设气象强市,为我市建设“六个新乡”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加开放、人民满意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实力迈入全省第一方阵,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成效显著。天空地一体化的精密气象监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无缝隙智能化的精准气象预报预警重点区域全覆盖,高质量智慧型的精细气象服务重点领域全覆盖,预警信息发布至村、户、人;多功能立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全覆盖;应用型开放式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贡献率明显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豫北先行区及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市,基本建成气象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南太行山区梯度观测系统;建立自动气象站常态化设备更新机制;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和L波段低对流层风廓线雷达。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深化社会化气象观测应用。(市气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对接河南省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新乡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建立综合监测与预报预警平台,提高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平,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加强10~45天预测能力建设,提高全市防汛抗旱气象服务能力。(市气象局、应急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建设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构建市县一体、互联互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应用平台,利用多种渠道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权威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强化气象、自然资源、应急、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预警信息共享,健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加强行业气象服务数据汇集,面向农业、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的气象服务。加强媒体、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增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效果。(市气象局、资源规划局、应急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完善气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等基础设施。(市气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政务大数据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化解气象灾害重大风险能力
1.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气象服务能力。围绕城市内涝、城市生命线运行等开展气象保障服务,建设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在市区重点区域加密布设雨量站,提升短时强降雨监测预警能力。推进市级城市街区通风影响评估工作,完成新乡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加强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重大活动、重大工程气象保障水平。(市气象局、住建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发改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完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工作,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市应急局、气象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完善高速公路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在高速公路重点区段布设交通气象站,加强对团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气象要素的监测预警能力。发展气象水文数值预报技术,建设卫河、共产主义渠、人民胜利渠等重点河流洪水和水利水电工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乡段气象保障工作。完善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场所雷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市气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民胜利渠管理局、应急局、交通管理支队、文旅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推进辉县、卫辉、凤泉区等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原阳、封丘、长垣和平原示范区黄河滩区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加强灾害发生机理和预警技术研究,建立多尺度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强化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市资源规划局、气象局、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能力
1.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健全大气边界层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建立大气污染国控站点气象要素监测系统,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应急管控能力,提高沙尘天气精细化预报预警水平,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在沿黄滩区、南太行山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生态气象保障示范工程。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气象影响评估工作。开展地方生态质量气象评估工作。建设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系统,提升低碳经济试点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绿色GDP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提升森林防火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推进天然氧吧、旅游避暑目的地、特色气候小镇等建设。(市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林业局、文旅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
1.提升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保障能力。对接国家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建立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监测网络体系,开展针对优质小麦种子繁育、生育期等全流程系列化气象服务,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农业影响评估。完善农业气象服务培训体系,实现直通式气象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气象大数据平台,针对我市“三品一标”名优农产品,做好气候品质认证工作。结合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针对优质强筋小麦、水稻、花生等特色农产品开展高标准农业气象保障服务。(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提高区域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能力
1.提升黄河流域气象服务行业发展能力。积极争取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基地落地新乡,布设与之配套的观测站点,开展环境专业气象预报服务、“中国种谷”基地农业气象服务,建设流域重点区域气候资源和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区划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的新乡经验,提升气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市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新乡黄河河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黄河流域洪水防御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沿黄地段自然灾害防御气象保障系统,提升原阳、封丘、长垣和平原示范区黄河滩区致洪暴雨等主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流域生态气象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山水林田湖草”主要生态类型的生态、环境和气候关键要素监测体系。在黄河流域新乡段布设高精度新型自动气候站等设备,开展流域及水库汇水区空中云水资源分析评估工作。(市气象局、发改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创新协同融合发展,强化气象强市建设支撑
1.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区域天气气候变化规律及风险应对措施研究。推进河南省强筋小麦生产气象保障区域中心建设,联合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加强与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精准化防灾减灾等学科研究深度融合,形成多学科联动发展,培育复合型科研机构。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纳入全市科技研发计划。利用地方资源,支持气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基层气象台站保障能力。对接全省“百站提质”行动,提升基层气象台站服务能力。建设绿色转型气象保障示范区,提升全市基层台站生态气象监测和保障能力。(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双重领导优势,完善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解决气象发展规划、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政策支持。制定《新乡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将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发展气象现代化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推动气象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全盘考虑,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气象职工地方津补贴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引导鼓励社会资源和力量投入气象事业发展。(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部门合作。市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业、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教育、旅游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发展合力。(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法治保障。抓好气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县(市)、区综合执法范围。(市气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