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偿还商贷本息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3、贷款人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注:1、柜台办理,提取人必须到现场签字,如无法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网厅办理,请登录www.xxzfgjj.com→网上服务大厅→公积金账户→个人用户→我要提取→部分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3、在中心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含结婚前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未结清的职工及其配偶),账户余额只能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不再受理贷款职工及其配偶购房、还商贷、还异地公积金贷等提取业务(配偶销户提取除外)。
4、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购房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结清后一年内,多次(不限次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合计(不包含违约金、罚息和复利)。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签约条件者可微信关注“新乡公积金”公众号,在“账户查询”中“立即注册”并登录,自助办理冲还贷协议签订(解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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