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缴存单位及其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中心拟对248个缴存人数为零、封存人数为零、归集余额为零、挂账余额为零的单位账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第三方对此存在异议的,请在2025年12月29日前至中心各管理部办理汇缴、补缴、转移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或通过函件方式向中心(函寄: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叉口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电话:0373-2035516)提出异议。逾期未办理或期满无异议的,由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类单位账户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特此公示。
附件:
关于注销登记单位账户的公示(第一批248个单位).xls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