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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积金中心文明创建第25期(总第25期)

  • 日期: 2015-06-16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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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展“住房公积金新政宣传月”活动
  近期,住建部、财政部、人行等部委连续发文,要求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实际,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现行办法,市政府下发的《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暂行办法》(新政〔2007〕30号)已经不适应当前的住房公积金形势发展,急需提请市政府对该文进行修改。之后,中心连续出台一些惠民利民措施,推行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十大惠民政策”,新增了4方面可支取内容。为使上述住房公积金新政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大新政知晓度,中心将6月份定为“住房公积金宣传月”。
鉴于国家一些部委着眼全国经济发展大局,连续发文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变更,导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流程变动较大,我中心拟计划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等传媒,全面向广大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容和新出台的政策。计划在《新乡日报》进行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专题宣传;并利用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为职工答疑释惑,解答广大干部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全社会了解公积金政策法规,关心住房公积金事业,支持住房公积金发展的社会环境,全力打造新乡市“阳光住房公积金”品牌。
  中心充分利用各大银行网点覆盖面广、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特点,协调各银行网点,利用电子显示屏、电视平板等多媒体设备,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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