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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二十年前的公积金取出来了

  • 日期: 2023-08-30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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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办事群众拨打市民中心办公电话表扬三楼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帮助职工将二十年前的公积金取了出来,感觉特别温暖,表示感谢。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事情经过:2023年8月22日上午,朱先生前往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自己是否有公积金,十四号窗口工作人员牛保裕热情接待了他,经过工作人员耐心比对信息,找到了一名与朱先生相同名字的缴存职工,该职工在河南tcl-美乐电子有限公司缴存公积金,可是系统中只有姓名,没有身份证号码。听到这话,朱先生立刻激动了起来“对,对,我二十年前就是在这个公司上的班。麻烦帮我把公积金取出来吧。”

       牛保裕向客户解释到由于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需要朱先生提供在tcl-美乐电子有限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此来确认两者是否为同一个人。朱先生听后也表示理解,便打电话给自己的爱人,让她在家中帮忙寻找有无相关的工作证明,可由于时间久远,所有的证明都找不到了。

       这时,工作人员王亚康提出可以查看朱先生在tcl-美乐电子有限公司是否有社保缴存证明,便陪着朱先生前往社保窗口查询朱先生的社保缴费情况,经过社保工作人员的核查,朱先生在tcl-美乐电子有限公司有社保缴费记录,缴费时间也与公积金缴费时间吻合。以此确定了朱先生的身份,顺利为朱先生办理了信息变更业务——在公积金系统中添加了朱先生的身份证号,之后又带领朱先生前往中心办事大厅自助一体机完成了零材料提取公积金,公积金金额在十几分钟后就到了朱先生的银行卡上,朱先生感叹现在取公积金真是太方便了。

       群众的表扬是对我中心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主动担当作为的激励。我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继续贯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服务理念,能够切实站在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给缴存单位和职工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