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8日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现就调整内容解读如下:

  一、调整背景

  本次政策调整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帮助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圆住房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存贷结合”的原则,调研省内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情况,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进行调整。

  二、主要内容

  原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新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三、政策解读

  “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指的是夫妻双方都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双方账户余额、工资基数等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指的是单身或家庭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单方账户余额、工资基数等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可在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测算。

  四、主要对象

  按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五、实施时间

  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xxzfgjj.com/zxwjs/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