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围绕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为目标,以改善、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民主监督,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了新成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中心及时公开各类公积金热点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了新乡市住房公积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商转公”业务的温馨提示》及《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无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压实各有关科室的政务公开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的上下联动、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党建、作风纪律大整顿、普法专栏、涉企惠民政策专栏、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中心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抓好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自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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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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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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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按“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针对群众关心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布,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应按时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多媒体、政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业务水平提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不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附件: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