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中心无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无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包括机构职能、党风党建、业务工作、公开年报、涉企惠民政策专栏、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文明建设、百姓问答等。同时,加强网站栏目管理,确保网站无错误链接、断链接和空链接,坚持及时更新信息,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中心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收集和具体公开工作,各科室、管理站按职能配合相关项目,提供需公开的信息内容。为保证信息发布安全,中心持续建立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保障了网站平稳发展和良性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任务重、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够充分,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网上公开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增加专职人员,进一步缓冲工作人员身兼多职的工作压力,从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细更实。二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
      (二)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一是扎实利用好现有宣传渠道的作用,如公告栏、各管理站办事大厅宣传栏,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强政媒联动,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公开内容丰富多彩,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梳理中心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发布方式、发布格式、发布栏目,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不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附件: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