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期)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8日
市中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测试
为了检验中心党员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效果,调动党员学习热情、推动学习进程、深化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后续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5月12日,市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测试。测试内容涵盖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四风”问题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中心党员闭卷测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中心活动办进行了试卷评阅工作,成绩不够优秀的党员要进行补考。(办公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自评会
5月30日下午,按照市委活动办和市委第二督导组的部署,中心组织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环节自评会”,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中心主任赵东瑞代表班子对中心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二是市派第二督导组组长郝建平作重要讲话,三是有关人员对中心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测评。会议由中心主任赵东瑞主持,市派第二督导组组长郝建平、副组长李广盘和李健参加了会议。
首先,中心主任赵东瑞代表班子对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评。主要从活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下一步活动计划三个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
之后,督导组组长郝建平做了重要讲话。郝组长指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评非常实际简练,客观地评价了活动开展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影响活动效果的原因进行了中肯分析。在接下来的环节,中心要继续发扬这种脚踏实地、丁卯分明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好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取得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满意。
最后,中心22名各层次代表对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填写了评价表格,督导组收集汇总评价表,并进行了统计归档工作。(办公室)
立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随着新乡市财政国库支付手续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单位会计核算也几经变更。2013年起新乡市市直单位的会计委派业务逐步撤销,会计委派管理站将不再代管单位会计业务,预算单位以零余额账户做为基本账户,这样就直接导致各市直单位职工所办理的公积金支取资金无账户可划入。针对新情况,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我们与各相关单位联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经由市财政局提供撤销会计委派单位名单,根据名单我们加班加点逐一联系,了解单位具体情况,分析不同情况调整公积金资金划拨手续。
我们本着一切为方便群众的宗旨并结合中心的手续流程,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登记存档后,将职工支取公积金分别转入单位代工账户或个人账户。简化了职工办理程序,缩短了职工支取公积金到账时间。截止五月底,我市撤销会计委派单位共计30个,已解决问题单位20个,解决后共有近200余人办理支取业务,金额达400多万元,剩余单位正在逐步解决。此次单位账户变更,虽然导致我们的工作量加大,可是却方便了广大职工,让职工以最快的速度拿到自己的公积金,解决了职工燃眉之急!今后,我们将继续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以不断提高服务为目的,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计财科)
2014年工资基数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确保2014年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核定工作顺利进行,中心归集科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基数申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今年我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一直未面向社会公布,为了不影响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地正常进行,我们主动到市统计局提前获得基础数据,起草了《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严格按照四部委联合下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文件精神,执行限高保低,并明确了核定比例、基数的起止时间,新比例、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以及申报的操作流程等。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规范市属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市公积金科学化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归集科)
设计工作底稿 开展内部审计
市中心监管科2012年成立以来,根据科室职责和工作安排,共对七(县)市管理站进行了三次业务工作全面实地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以中心名义发了规范性文件,对一些县(市)管理站还下达了业务工作整改通知书,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
今年监管科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170号)文件要求,对各县(市)管理站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通过对各项业务的综合检查和审计,衡量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和资金运作安全,维护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中心监管科准备一年抽查两到三个县(市)管理站,像审计局审计市中心一样,进行细致入微的上一年度全年业务工作审计,需要追溯以前年度的,也要追溯。采用的方法是对前一年的业务,抽查前台人员缴存的基本信息,察看前台缴存业务,抽查支取档案和贷款档案,后台的会计凭证等,运用分析性复核、抽查、询问、现场盘查考察等方法进行内部审计。像过筛子一样细细地将管理站上年全部业务过一遍,写出内部审计报告,加强县(市)管理站内部管理和业务规范。
监管科目前已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设计工作,已确定将辉县市管理站作为审计对象并下发了《内部审计通知书》,从6月9日起进行为期15-20天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科)
信贷科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本月中心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利用形象生动的影像资料加以教育的同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学习文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多种学习模式使得活动开展进入新的高潮。
在集中学习了《郭庚茂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后,信贷科进行了细致的学习研讨,一致认为郭书记的讲话朴实真诚、简明扼要,对我省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新的目标,尤其对讲话中涉及的关于“执法机关、服务窗口、基层党组织,有更加具体的要求”。信贷科作为中心服务群众的窗口之一,直接面对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信贷科处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最前沿,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工作宗旨和职责所在。因此,我们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教育引导职工坚定宗旨信念、牢记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服务群众、走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赢得广大贷款职工群众的满意。(信贷科)
新乡县管理站归集余额突破3亿元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乡县管理站积极、有序、依法依规推进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首先巩固现有缴存单位缴交及时、准确,保证缴交额逐年上升。其次让欠缴停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恢复正常缴存。第三对未按要求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让这些单位充分认识到缴交公积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站扩面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归集额稳步上升,截止2014年5月底,归集余额达3.1亿元,累计归集达5.3亿元。(新乡县管理站)
我站认真做好市中心内部审计准备工作
自5月28日收到市中心监管科关于对辉县市管理站进行内部审计的通知后,我站积极准备,把2013年全年的各项业务活动(汇缴、支取、贷款)凭证、资料分门分类认真地进行了整理,特别是对在去年监管科实地业务检查中发现我站存在的一些问题,今年都得到了很好的规范,对一些应建未建的单位,下达了催建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到单位,使其尽早纳入管理。(辉县市管理站)
加强沟通 做到真诚优质服务
在日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手续时,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的知晓和理解程度不一,在窗口岗位从事服务工作,时常会遭到职工的误解甚至不礼貌行为,如何应对和化解矛盾,尤其是对棘手问题的处置,我们的体会是加强沟通,真诚服务。面对职工提出的问题,对于能解答的,立刻解答,对于不能解答的,记下问题,然后请示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及时向职工反馈答复。工作中,决不能糊弄职工,更不能态度蛮横或向职工摆架子。遇到无理取闹的,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规定和制度做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加强与缴存单位和职工的联络,畅通沟通渠道,简化业务手续,免去可有可无的一些环节,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解疑答惑,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用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获得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理解、支持和感动。(卫辉市管理站)
反“四风” 把群众苦乐冷暖放在心上
反“四风”,才能推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行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贵在落实,不是表现在会议文件、讲话发言上,必须从每个党员日常工作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和反映出来,要真正“沉下去”、“接地气”。这就需要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艰苦朴素作为我党永恒不变的生活作风,只有这样才能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之中。要做到这一点,反 “四风”是必要的前提,因为“四风”的共同表现就是不愿意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不愿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些党员干部不愿意与群众分忧,甚至把自己的享乐建立在群众利益之上。这在“四风”之一的享乐主义中表现尤为突出。所以,不破除享乐主义,就不可能真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很难想象,一个沉湎于感官享受的人,会深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苦乐冷暖放在心上。(原阳县管理站)
封丘县管理站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学习
根据市委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二督导组和市中心党支部的部署,封丘县管理站利用下班时间组织学习新乡先进典型模范和《反对自由主义》、《为人民服务》等文章。同志们表示要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克服和反对“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以工作作风改进为动力,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和内部建设工作,为树立住房公积金良好形象而不懈努力。(封丘县管理站)
主题词:住房公积金 动态
编 辑:中心办公室。
主 送:刘森副市长。
抄 送: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