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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动态(第39期)

  • 日期: 2014-08-14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浏览数: 24120

(第三十九期)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8日

 

市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按照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安排,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经市派第二督导组同意,7月21日下午,市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派第二督导组李健和闫凯两名同志到会指导。

  民主生活会上,中心主任赵东瑞首先代表中心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对号入座”认领班子问题中属于个人的问题。随后,党支部书记李朝云同志、副主任王新东同志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紧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自我批评,从工作上查摆剖析问题、揭短亮丑、深挖不足。班子成员逐个提出了批评意见,大家敞开心扉、坦诚相待,真刀真枪、辣味十足,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思想交锋。在相互批评时,班子成员们不留情面,一针见血直指要害。对大家提出的批评意见,班子成员都表示虚心接受、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市派第二督导组李健同志进行了点评,对中心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中心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坚持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做到知行合一,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注重统筹兼顾,以活动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成效,努力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办公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举行迎“八·一”转业军人座谈会

  7月31日下午,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了“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迎八一’转业军人座谈会”,中心班子成员和八名复转军人面对面亲切交谈,一杯清茶忆军史、欢聚一堂话未来。

  座谈会上,中心领导班子向八名转业军人表示节日的祝贺,感谢转业军人为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作出的贡献。几名老转畅所欲言,回忆了自己在部队的军旅生涯,畅谈了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切身感受,也谈到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大家纷纷表示,要把部队赋予的牺牲奉献、纪律观念、团队精神等优秀品质和作风发扬光大,一如既往,在住房公积金岗位上建功立业,争取更大的成绩。(办公室)

 

全面完成年度结息工作 迎来职工支取高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受委托银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中心已全面完成年度结息工作,结息人数26.81万人,结息总金额8942.05万元,利息已分别记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帐户内,计息准确无误;同时中心完成了每个职工及单位对账单的打印工作,方便与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对账,使职工全面了解、核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

  7月21日,是年度结息工作完毕并开始办理支取业务的第一天,计财科全体人员做好充分准备,为了让办理职工及时收到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解决燃眉之急,我们加班加点核对票据,当天共办理232人,支取金额633.36万元,并在第二个工作日全部完成资金划拨手续,做到无一笔差错。7月的天气是炎热的,办理公积金职工的心是焦急的,我们将会用百倍的努力,在这炎热的夏天为广大缴存职工送去一抹凉意。(计财科)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市中心归集科为督促新华书店补缴住房公积金事宜,从去年开始跟进,目前中心行政执法程序已全部进行完毕,有效地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氛围。

  河南省新乡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职工黄建中与其单位因补缴住房公积金发生纠纷,经中心核实,被申请人河南省新乡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应补缴黄建中住房公积金2466.3元。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心于2014年3月14日对被申请人下达了《住房公积金限期缴存通知书》(新公积金限缴字【2014】第1号),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住房公积金限期缴存通知书》中规定的义务。2014年6月19日中心对被申请人下达了《住房公积金催告书》(新公积金催告字【2014】第1号)要求被申请人于十日内为黄建中补缴住房公积金2466.3元,但被申请人仍未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之规定,6月底中心向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申请立案,2014年7月14日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下达了《行政裁定书》(【2014】新中行审字第20号)。该裁定书完全采纳中心主张的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及处理意见,该裁定书下达标志中心在这起行政执法案件当中,法律条款使用恰当,法律程序合法,这是目前中心第一起程序进行完整的行政执法案件,是在没有参照和借鉴案例的情况下,完全依靠自己独立完成的行政执法案件,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水平进入一个新纪元,大大推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法制化发展的进程。(归集科)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年度

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6月30日是个人公积金帐户利息结算日。结息后利息转入下年度职工公积金本金中,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结息准备和紧张工作,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共为全市(省直管县-长垣县除外,下同)26.81万公积金缴存人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8942万余元,同比去年增加1.25万人和1581万元利息,同比增长4.89%和21.48%,人均结息336元。经中心监管科复核,本次计息准确无误。目前结付利息已如数转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条例》规定,这部分利息免征利息税。职工的公积金存款不但能保值增值,而且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支取、低利率贷款等惠民政策,公积金缴存人可以借助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监管科)

 

积极创建优质信贷月

  进入骄阳似火的七月,信贷科开展了以“推动优质信贷业务,创建优质信贷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月活动。信贷科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突破口,特别是前台窗口服务的高要求融入到信贷的日常工作中,一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信贷业务具有较强的政策跟从性,这就要求我们具有熟练掌握政策的能力,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在巩固提高信贷业务技能同时不断把政策法规合理高效的运用到实际的业务办理中;二是提升信贷服务质量,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高效便利为每一位职工服务。

  炎炎夏日阻挡不了我们创建优质信贷的决心,每一位职工办理业务后满意的笑容增加了我们工作的信心。上半年市本级累计向828户职工发放贷款1.85亿元。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把优质信贷作为每一天工作的服务宗旨,用热心、真心、细心为每一位职工圆住房梦。(信贷科)

 

新乡县管理站圆满完成

2014年各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

  根据市中心《关于核定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要求,我们把调整基数注意事项和表格样本打印张贴,耐心接受单位咨询,详细解释填报表格规范,共接受了全县188个单位的基础数据拷贝,并认真审核单位报送来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保证了各单位填报数据的详细、准确。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日和周六、周日都加班加点,对全县188个单位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了调整,并认真核对调整后的数据,有问题及时通知单位,确保了基数调整信息的准确性,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2014年各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这次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确保了广大缴存职工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了全县广大职工的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金额,月缴存额增加了86万多元,同时也提升了全县职工的贷款能力。(新乡县管理站)

 

辉县市管理站年度结息和工资基数

调整工作陆续进行

  2014年辉县市管理站年度结息工作已经完成,今年年度共给职工计付利息768万余元,各单位对帐单及个人利息单已打印完成并由单位陆续领取。缴纳有未分摊的,都已通知到单位,由单位说明未分摊原因及下一步解决方案。

  各单位工资基数调整工作也正逐步展开,已报送工资基数调整清册的全部完成调整,调整中,严格按照规定上限标准执行,未报送基数调整清册的也已通知到单位,使其尽早提供,争取在八月底前全部完成工资基数调整工作。(辉县市管理站)

 

用服务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卫辉市管理站始终坚持务实创新的精神,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的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强化对贷款业务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贷款风险的监管和防范,同时推进“一站式”服务,不断优化贷款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贷款手续,加快贷款审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并用耐心、热心、诚心的服务,让广大职工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使之成为职工购房贷款的首选。7月份,我站共为39户购房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727.1万元。(卫辉市管理站)

 

原阳县住房公积金

年度结息二百余万元

  日前,原阳县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结息工作已经圆满完成。

  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公积金缴存年度结息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结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利息结息日。结息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县1.28万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了利息结算,结息金额达219万元。与上一年度结息金额154万元相比,增长42.2%。目前我县住房公积金所结全部利息均已记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原阳县管理站)

 

封丘管理站为职工完成结息和变更工资基数工作

  按照市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封丘管理站年度结息和变更工资基数工作顺利完成,本次结息涉及全县162个单位13262名职工。工资基数严格按照新乡市最新的工资标准变更,共为全县109家单位9918名职工变更工资基数。在工作过程中,管理站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了各单位的各项基础数据,核准了部分单位存在未分摊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时限,确保缴存职工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封丘县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