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 日期: 2023-10-24
  • 来源: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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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宣布作废,公告期为30日。具体如下:

       王软莲,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编号:16070036028,执法区域:新乡市,执法类别:行政执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单位: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陈玉凡,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编号:16070036012,执法区域:新乡市,执法类别:行政执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单位: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对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冒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同时向我中心举报(举报电话:2035068)。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