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新乡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7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市中心内设6个科室,县(市)区设立7个管理部,统归市中心垂直管理。6个科室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科、监管科、信贷科、行政执法科。垂直派出机构:卫辉市管理部、辉县市管理部、新乡县管理部、获嘉县管理部、原阳县管理部、延津县管理部、封丘县管理部。

  工作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